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合发〔2010〕10号)
近年来,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促发展,注重民生促和谐,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2008年,第四次蝉联“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受到中央文明委表彰。2009年,在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中名列全国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第15名,省会城市第10名,跻身“第一方阵”。这些荣誉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全市各部门共同奋斗,驻肥各单位同创共为,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瑶海区磨店乡人民政府等100个单位“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王龙等230名同志“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立足本职、勇于奉献,扎实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合肥跨越赶超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0年4月14日
附件:
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单位(100个)
瑶海区磨店乡人民政府
瑶海区铜陵路街道办事处
瑶海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宣传部
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合肥市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合肥汽车站
瑶海区财政局
瑶海区明光路街道办事处
瑶海区七里站街道办事处
瑶海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瑶海区教育局
瑶海区红光街道化南社居委
瑶海区大通路街道华业社居委
瑶海区三里街街道市容办
瑶海区城东街道办事处
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
瑶海区市容局
中共安徽省委机关大院文明创建办公室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庐阳分局
庐阳区安庆路街道办事处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庐阳区市容局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