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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推动科学发展。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举措,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促进社会和谐。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
  (三)服务人民群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加强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选好和造就高素质的党组织带头人,加强教育培训,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较强,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弘扬沈浩精神,学习吴刚同志先进事迹,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明显。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党的宗旨,心系人民群众,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以上基本要求,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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