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做好排水达标区创建和运行后的“回头看”,做好拾遗补缺工作。一是总结成功经验,抓紧整理、提炼并形成控源截污工作的基本规范;二是确保稳定达标,努力排查并及时整改已建成达标区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快道路绿化恢复,完善竣工资料、排水户档案,做好整理归档工作。各地区要确保“回头看”工作在一季度前全面完成。有关部门也要排定相应的计划,对各市(县)、区“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三)继续推进和全面完成三年排水达标区创建任务
各地区要抓紧推进剩余的382块排水达标区建设,编制好年度建设计划,抓好调查研究、方案设计、施工管理、检查考核等各个创建环节,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尽早开工建设、竣工投用,做到“竣工一块、验收一块、合格一块”,确保2011年上半年全面完成。
(四)加大城中村、老旧房的拆迁整治力度
各地区要结合城市建设工程、环境治理工程、民生改善工程,抓紧推进难以实施控源截污工程的“城中村”和“老旧房”的拆迁整治,对一些严重制约环境质量的地区优先纳入拆迁计划,力争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50平方公里快速内环之内的拆迁任务。同时积极谋划、快速实施50平方公里之外、173平方公里之内区域的“城中村”拆迁整治计划。
(五)积极谋划排水达标区扩面
各地区在巩固既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要积极谋划排水达标区扩面。下一步排水达标区建设要向新的建成区、中心村和规划保留村庄扩展延伸,扩大污水接管覆盖面,要按照“能接管的全接管,无法接管的实施点源治理”的原则,认真研究、扎实推进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排水达标区扩面认真做好前期调研、科学安排,制定排水达标区的两年(2011-2012)扩面计划,确保2011年3月底前形成方案和规划图,4月份全面启动。确保2011年完成50%的新增排水达标区建设。
(六)全面落实控源截污和规范排水行为长效管理
1.各市(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市政府出台的《无锡市控源截污规范排水行为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在2011年2月底前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出台各自的长效管理的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责任,细化措施。
2.各市(县)、区政府要进一步规范排水管理机构。2011年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新区各排水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各排水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全市各镇、街道成立排水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排水专管员,落实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