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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消防工作的意见

  12.加强消防队、站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县、区要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河南省“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加强消防队、站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011年年内,禹王台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开封新区职教园区和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消防站完成立项征地任务;训练基地开工建设;指挥中心、特勤二中队、战勤保障队、杞县、兰考县、开封县消防站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13.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各县、区要认真落实《河南消防部队装备建设三年规划》,深入开展装备建设“1261”工程。市本级购置动中通卫星指挥车1台、AT水多功能水泡沫车2台、多功能强臂式消防车1台、53米举高消防车1台,战勤保障大队、特勤二中队、鼓楼中队完成车辆装备配备,保证投入执勤。杞县、通许县、尉氏县各购置16吨水罐消防车1台。所有现役中队配备2台遥控电动炮,按标配齐攻坚组装备和32种特种防护装备,对25%的个人防护装备进行淘汰更新。
  五、大力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4.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各县、区要以新修订的《河南省消防条例》实施为契机,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灭火基本技能和逃生基本方法。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实施“家庭校园消防安全计划”,年内每个县(区)分别建成1条“消防安全示范街”和1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大力实施橱窗工程,龙亭区、禹王台区、开封新区、通许县分别建成橱窗标牌90块,灯箱式橱窗10块,其他县(区)分别建成橱窗标牌110块,灯箱式橱窗15块。在消防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乱点”区域全部设立消防安全提示牌。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公众媒体和固定教育基地的宣传作用,借助电视、楼宇广告、公共交通工具等媒介播放高层建筑火灾逃生自救宣传片,在主流媒体开辟消防宣传新专栏,不断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精心组织“119”消防宣传周、消防夏令营等宣传活动,利用菊花花会等重大活动进行消防宣传,营造消防工作浓厚氛围。
  15.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大培训。教育、文广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公安等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宣传计划、干部学生素质教育、就业上岗技能培训。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消防演练和2个课时的消防教育。督促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住宅区全部开展一次疏散逃生自救演习,高层地下建筑和高层住宅每半年、人员密集场所每季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开展逃生演练。年内对物业公司、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及工作人员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各级公安机关分批轮训主管消防工作乡(镇)长、村“两委”、社区负责人,推动基层政权组织落实消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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