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改善义务教育条件,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建立健全保障农村贫困学生义务教育财政扶持政策,对困难家庭寄宿生增加资助,取消食宿费。继续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2010年完成新型农民和农民工技能培训5.1万人。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年内完成1所乡镇卫生院、560个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添置的填平补齐任务。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增强医疗救助的及时性。建立重大传染病的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组织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对农村产妇住院分娩实行100%补助。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年内在17个乡镇创办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确定255个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话电视机等设备。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三电合一”信息服务体系等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农民文明素养和农村文明程度。
21、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补助水平,稳步推进门诊统筹,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提高每人不低于1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例平均不低于45%。2010年三县实现新农合与居民医保两项制度并轨,2011年在三县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的基础上,实施全市统筹并轨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农民养老保险改革肥东试点,积极引导试点地区适龄农村居民参保,确保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居民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下的应保尽保,年内市区全面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年内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500元。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360元。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五、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2、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小型水利设施产权、林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稳步推进蜀山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市社保,以宅基地使用权置换城镇住房的“双置换”改革试点,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身份转换。扩大土地整治整村推进项目,加大空心村、退宅还耕、村庄撤并等土地整治力度,规范有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新农村建设。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在县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23、推进农村基层服务体制改革。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农村基层服务体系设施建设投入,完成三县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多元化市场化的农机、植保、沼气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