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通知
(合发〔2010〕26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已经2010年12月10日中共合肥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合肥市委
2010年12月13日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10年12月10日中共合肥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合肥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及省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结合合肥实际,就制定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如下建议。
一、合肥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1)“十一五”时期合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十一五”时期是合肥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改革开放活力最强、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国家促进中部崛起和国内外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积极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突出“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主题,大力实施工业立市、县域突破、创新推动等战略,推动合肥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提前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处于全国前列,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地位和影响力大幅提升,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计民生持续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探索出一条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合肥特点的发展路子。这些都为“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积累了经验,积蓄了后劲,奠定了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坚实基础,也标志着合肥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2)“十二五”时期合肥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十二五”时期,我们既面临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虽然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但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的大趋势没有改变,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和皖江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国内外产业资本加速转移,泛长三角区域合作不断深化,使合肥综合比较优势更加凸显;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持续投入效应不断释放,经济发展进入加速成长阶段,将为合肥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和持久的动力。我们完全有条件推动合肥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长时间、更高水平、更好质量的发展。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合肥作为发展中城市,综合经济实力还不强,经济结构还有待优化,资源环境约束加大,社会建设和管理任务艰巨,城乡发展还不够平衡,影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还有待解决。
(3)“十二五”是合肥跨越赶超的关键时期。今后五年,是合肥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提升的重要时期,也是合肥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迈进的关键阶段。在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发展必须更加注重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更加注重速度与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改革开放必须更加突出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和机制创新的重点突破,更加重视开放水平的全面提升;城市发展必须更加强调城乡一体与生态环保优先,更加突出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社会事业发展必须更加凸显以人为本,更加重视社会公平和民计民生。面对合肥的未来发展,我们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抓住和用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开创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