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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全区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和工程检测招投标代理机构网上报送信息制度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全区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和工程检测招投标代理机构网上报送信息制度的通知(桂建管[2011]13号)
(桂建管[2011]13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和工程检测、招投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建筑业企业”)的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确保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经研究,决定实行全区建筑业企业网上报送信息制度,实现全区信息共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全区建筑业企业网上报送信息制度有关要求

  (一)企业网上报送信息时间和要求

  凡在我区开展业务的区内建筑业企业和区外来桂办理备案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必须从2011年2月25日起至4月30日止完成网上报送信息工作。具体操作:使用身份认证锁自行登录广西建设网(http://www.gxcic.net)的“建筑业企业网上报送信息系统”(进入广西建设网点击“网上办事”,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栏,点击“建筑业企业网上报送信息系统”),如实填报企业情况和个人信息(填报内容见附件)。企业应指定专职人员保管使用身份认证锁。

  (二)企业要认真校核和及时更新网上信息,确保信息数据准确无误

  各建筑业企业必须做好网上信息校核工作,对上报的信息、数据应认真审核校对,企业和个人信息的变更应及时在网上进行更新,确保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以免造成企业实际情况和人员情况与网上信息不相符。

  (三)各市要督促企业做好网上信息报送工作

  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情况和从业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履职情况,是做好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业企业认真做好网上报送信息工作,做到一个企业不漏的报送信息。

  二、企业信息用途和管理

  (一)信息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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