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
(十六)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指导、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制定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设立行政调解机构,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基本形成行政调解专业保证、成本低廉和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十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将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向县、区级政府推进,逐步建立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保障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模式。探索在七个城区对应设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分会,切实提高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公信力。按照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高院、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附件:
2011年苏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项目
| 工作事项
| 具体内容
| 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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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 1.筹划工作任务
| 对今年五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规划
| 市政府办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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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 市政府办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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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
|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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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行政载体建设
| 加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跟踪指导、典型宣传
|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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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
| 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
|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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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 市政府办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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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组织保障机制
| 建立政府任命的部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 市政府办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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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述职述廉述法考评机制和依法行政工作激励机制
| 市政府办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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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 5.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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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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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
| 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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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决策责任追究
| 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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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 7.高标准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 完成全年立法任务
| 市各有关部门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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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和发布工作
|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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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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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下大力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 广泛征求民意
| 市各有关部门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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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社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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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政府职能转
| 9.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
| 市发改委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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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任务达标
| 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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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总结推广吴江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做法
| 市法制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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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扎实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
| 深入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 各市、区政府
(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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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总结“政社互动”、行业协会(商会)协助政府行政管理和推行行政合同经验
| 市发改委
市民政局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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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 各市、区政府
(管委会)
各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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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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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1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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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
|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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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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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 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市城管执法局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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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加大综合执法推进力度
| 认真开展食品卫生、知识文化、交通运输、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综合执法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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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密组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和经济发达镇综合执法监督管理试点工作
| 各市、区政府
(管委会)
市编委办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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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
| 完善“一库四平台”建设
| 各市、区政府
(管委会)
市监察局
市法制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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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
| 16.健全行政调解机制
| 制定行政调解制度,设立行政调解机构,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 各市、区政府
(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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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 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向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延伸
| 各市、区政府
(管委会)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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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
| 各市、区政府
(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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