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表彰优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决定
(湘司发〔2010〕123号)
各市州司法局:
近年来,全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自身优势,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覆盖面广、收费低廉的优势,积极为困难企业、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在协助基层政权组织推进依法治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也涌现出一批优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推动工作,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进一步推动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省司法厅决定授予长沙市正浩法律服务所等25家单位“湖南省优秀基层法律服务所”荣誉称号,授予长沙市民权法律服务所曹应霞等49人“湖南省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攀高峰。全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严格坚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推动我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及民主法制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湖南省优秀基层法律服务所名单
2、湖南省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
湖南省司法厅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湖南省优秀基层法律服务所名单
1、长沙市正浩法律服务所
2、长沙县兴湘法律服务所
3、浏阳市高新法律服务所
4、株洲市南天法律服务所
5、攸县长安法律服务所
6、湘潭市岳塘区五里堆法律服务所
7、湘潭市潭城法律服务所
8、衡山县光大法律服务所
9、衡阳县滨江法律服务所
10、绥宁县平兴法律服务所
11、岳阳市正顺法律服务所
12、湘阴县文星法律服务所
13、常德市武陵区中信法律服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