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西安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
(市政发〔2011〕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我市文化产权有序流动,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拓宽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产权交易领域,经研究,市政府决定组建西安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和运作方式
由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和市国资委(委托西安产权交易中心出资)共同投资组建西安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文交所)。西安文交所以政府资源为基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依据《
公司法》规定建立健全公司管理机制,逐步形成“立足西安、辐射西北、连接国际”的规范化、现代化、国际化文化产权交易市场。
二、主要职能和经营范围
以文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文化产权为交易对象,依法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项目推荐、投资引导、并购策划、项目融资、产权交易组织等活动,全力打造文化产权交易平台、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文化企业孵化平台、文化产权登记托管平台。
三、政策支持和运营保障
(一)与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配套发展。支持西安文交所打造“文博会”常设交易平台,对“文博会”展览项目免费挂牌,提供信息发布、项目展示等服务。每届“文博会”期间,支持西安文交所在主场馆内设置“西安文化产权交易所项目专区”。
(二)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扶持力度。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要研究扶持西安文交所建设的政策措施,曲江新区要在办公场地等方面对西安文交所给予支持。
(三)推动国有文化产权进场交易。市属国有企业文化产权(资产)转让或租赁,行政事业单位文化产权(资产)和市政公共文化资源的有偿转让或租赁,除按政策规定可直接交易外,必须通过西安文交所进行交易。
(四)鼓励民营文化产权进场交易。申报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被认定为市重点文化企业以及入驻曲江新区的民营企业,需在西安文交所办理产权登记托管手续,其文化产权项目免费在西安文交所挂牌,西安文交所提供信息发布、项目展示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