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市政发〔201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推进节能降耗,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举措。近年来,我市把节能降耗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大力度,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2008和2009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5.55%、6.53%和5.55%,总降幅居全省第一,省政府连续两年对我市节能降耗工作予以表彰和奖励。
为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西安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市政发〔2008〕94号)有关规定和全市节能降耗工作考核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在2008-2009年度超额完成节能工作任务的未央区政府等7个区政府予以表彰并各奖励30万元;对在2008-2009年度超额完成节能工作任务的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发改委等17个市级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超额完成节能任务的西安西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重点用能企业予以表彰并奖励10万元(鉴于省政府已对西安西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西安石化分公司奖励5万元,此次只对两家公司各奖励5万元);对超额完成节能任务的西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重点用能企业予以表彰并各奖励5万元(鉴于省政府已对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西安西化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奖励5万元,此次只对两家公司予以通报表彰);对为推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做出重要成绩的刘强等8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各奖励1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重点用能企业和先进工作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市各单位、部门、企业及广大节能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西安市2008-2009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西安市2008-2009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节能先进区县政府(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