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哈政发〔2011〕3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加快全市职业教育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突出职业教育战略地位,明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目标
(一)突出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各地区要将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并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使职业教育更好地为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服务;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全民族文化水平、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服务;为提高农民致富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全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明确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要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按照“保证规模、突出特色、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要求,继续完善“在省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政府统筹、以市为主、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到2015年,中、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总体达到省级以上设置标准,服务社会能力明显提高。市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2万人,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4万人。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年培训城乡劳动者80万人次。创建6所国家级、5所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创建1所国家级、1所省级骨干高职学院,组建哈尔滨高等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将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办成开放式大学。建设30个省级中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5个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完成1个综合性、15个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组建5个职业教育集团。实施职业院校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业教师总数的65%以上,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比例达到50%以上。职业院校校长改革创新意识、决策执行能力、学校管理水平及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