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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三月九日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强化源头预防,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高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切实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一)加强值班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推进专业化值守,优化信息处理流程,规范信息报告的主体、内容、时限和格式,提高信息报告时效和质量。加大值班工作检查指导力度,督促解决值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单位值班室建设的目标和标准,推进值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提高信息处置效率。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坚持有情必报、随时续报,确保领导在第一时间掌握实情、掌握主动。进一步优化传达程序,第一时间把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处置意见传达落实到具体人员。对领导有批(指)示的信息,落实限期办结制度,追踪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领导的批(指)示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信息报送考核奖励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分析各级、各部门值班和重要信息报告情况,对工作开展好的予以表扬;对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追究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或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直接派员到事发地政府帮助查找原因、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措施。
  二、着力提升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
  (一)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继续推动完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规范预案修订制度、评审制度和备案制度,明确预案评估、动态管理、备案管理程序和要求,提高预案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建立各级各部门预案演练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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