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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油料等四个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


  (二)品种区试与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完善新品种区域试验评价及展示推广体系,新建60处高水平区域试验站,50处农作物新品种展示和风险评估网点,筛选审定一批有突破性的大品种和有特色的新品种,实现主要作物品种更新更换1-2次。重点建设良种繁育基地72个、120万亩,其中优质小麦26个、花生7个、棉花6个、水稻3个、大豆3个、玉米5个、蔬菜5个、甘薯3个、马铃薯3个、林木和花卉11个,通过基地建设,建立稳定完善的良种繁育体系,种子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种子加工能力建设。扶持种子企业更新加工设施,重点建设大型种子加工生产线,逐步推广穗烘干、种子分级、按粒包装等技术,提高种子加工质量,扩大种子生产加工能力,保证良种供给。依托重点企业建设加工生产基地20个、年种子加工能力增加2亿公斤。建设林木种子调制基地9个,年调制种子15万公斤。

  (四)种子龙头企业培育。推进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扩大企业规模,通过创办、联办、兼并等形式,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或专业化种业公司,重点扶持10-15个大型种子龙头企业。

  (五)种子质量监管。建设13个市级、79个县级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站);完善种子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省、市、县三级集种子管理、种子经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信息网络平台;加强种子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四、政策措施

  (一)强化科技支撑。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农业良种和科技型现代种业企业培育力度,建立从资源保护、种质创新、品种培育到企业培植、种苗扩繁、基地建设、转化应用的现代种业技术体系,推进种子产业化进程。实行产、学、研结合,创新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种业创新联盟,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和高校,重点开展公益性、基础性、前瞻性农业资源保护、创新利用和育种核心技术研究,鼓励科研单位、涉农高校与企业联合进行新品种培育,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新品种的转化应用。加强种业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一支适应现代种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手段,强化种子质量监督和管理。依法规范种子生产、品种区试,以及转基因品种审定、生产、经营和工厂化育苗销售行为,提高品种审定、种子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品种管理和行政许可管理。加强技术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加大对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维护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推行信用分类管理,逐步构建种子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保护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多元参与”的种业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补助、贴息、担保、以奖代补等手段,加大政府性资金对种质创新、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品种区域试验体系、规模化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各市都要相应加大扶持种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并明确支持重点。种子企业要不断加大研发等资金投入,切实发挥育、繁、销一体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创新种业发展投融资体制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种子产业。

  (四)加大政策扶持。研究制定有利于种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建立省级储备制度。探索建立有利于种业发展的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发展种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完善种子龙头企业在信贷贴息、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完善新品种产权保护机制,加大保护力度。将现代种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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