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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区域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督查情况的通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区域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12月28日,《东方今报》刊发题为《乡镇垃圾中转站几乎成摆设》的文章,对我市部分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未能正常运转进行了报道,中国广播网等网站进行了转载。对此,张大卫副省长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报道中涉及我市的杞县五里河镇、兰考县南彰镇、尉氏县张市镇、十八里镇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对通报情况高度重视,责成市城管局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监管的通知》(豫政办〔2010〕5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市、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95号)要求,对全市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现状情况进行督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督查中发现,全市34座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仅有7座正常运行,其余27座垃圾中转站因各种原因而处于停滞或半停滞状态。所配备的34辆机动车、68辆电瓶收集车除金明区一辆电瓶车因电瓶故障待修外,其余车辆尚可投入正常运行。
  7座能够正常运行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分别是:兰考县南彰镇,杞县城关镇、五里河镇,开封县城关镇,尉氏县水坡镇、十八里镇,通许县城关镇。除兰考县南彰镇外,其余6个镇的垃圾中转站有专人值守,能够按要求建立运行管理记录并悬挂各项规章制度。
  27座停滞或半停滞的垃圾中转站分别是:兰考县城关镇、红庙镇、固阳镇、张君墓镇,杞县形口镇、付集镇、高阳镇、葛岗镇、阳谷镇、于镇,开封县朱仙镇、陈留镇、仇楼镇、八里湾镇、曲兴镇,尉氏县城关镇、洧川镇、朱曲镇、永兴镇、张市镇、蔡庄镇,通许县朱砂镇、长智镇、四所楼镇、竖岗镇、玉皇庙镇,金明区杏花营镇。以上27座停滞或半停滞的垃圾中转站仅有少数能够按要求悬挂规章制度,但均无人职守,未建立运行管理记录。
  二、存在主要问题
  从目前各县、区建制镇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未按要求建立与建制镇垃圾集运系统相关的组织机构和长效管理机制。设施、设备疏于管理,不同程度出现丢失、损坏等问题。34辆平移式垃圾车均未到交管部门登记,个别车辆被挪做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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