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业现代化建设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
这两类项目要求是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重点产业基地、上规模上档次农业企业(场);不得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基地。
(3)农业科技项目。
农业科研推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求申报单位是广州市范围内的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单位、农业科技型企业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中,具有较强研发、推广能力和绩效优良的单位。
农业科技研发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无知识产权纠纷,支持对象主要为科研推广单位,要求对广州市农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有比较扎实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有成果商品化基础和条件。
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项目:要求所推广的科技成果有先进性、适用性,对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等有直接推动作用;有明确的示范推广范围和对象,采取“科研推广单位-新技术+基地+农户”的模式进行推广,重点支持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重点产业基地、专业村和“一村一品”产业基地、扶贫产业基地的推广应用。
技术引进、引种项目:要求详述所引技术和品种先进性,明确引进渠道和来源。
现代农业科技合作专项:要求合作方为省、市科研院所与我市农业生产单位(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大户、专业村等)合作,有正式的签约协议,能解决我市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提高农业防灾抗害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速度,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
(4)观光休闲农业建设项目。要求扶持对象主要是具有观光休闲农业旅游资源的行政村,支持行政村范围内农业观光休闲旅游和生态观光乡村旅游区域的开发和建设;景区内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
(5)专业村和“一村一品”项目。指一条(或几条)村充分利用当地特色、优势资源,因地制宜,由农户集约化、专业化地发展一种或几种优势产业、特色产品及相关农业服务业,形成本村(地区)标志性产品品牌的生产经营方式,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知名度。支持其农田(鱼塘)基本建设,支持其围绕本村(本地)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良种补助;支持其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培育。
(6)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和示范项目。要求结合广州市优势产业,以各地主导产业和名特优产品为依托,基础较好、具有较强带动能力和示范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资产管理项目。其申报单位是市本级和区(县级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机构,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
(8)土地流转项目。立项目的是为了更好完成市里确定的土地流转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目标,提高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的生产效率。其申报单位是区、县级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9)农业(海洋)社会化服务项目。立项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市政府布置给市农业局的工作任务,加强和完善市本级农业(海洋)社会化服务能力,其申报单位主要是承担社会化公共服务的市本级单位。
三、项目材料填报要求
(一)填报《广州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下简称《项目申报书》)要求。
1.直接登录广州市农业信息网的“广州市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项目,申请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农建设项目另有规定),要另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属区、县级市管理范围的项目,经区、县级市农业局(农林水利局、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审核加具意见并盖章。
(二)填报附件要求。
不同类型的申报单位与申报项目提供的附件不同,具体按下列要求提供:
1.农业基建类项目,须提供如下附件:
(1)项目区规划图、具体项目建设位置图(标明项目实施的具体地块位置)和具体项目的现状图片(用数码相机拍摄,只需要电子文档,图片电子文档以“××现状图片”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