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规范旅游车辆经营秩序。组织协调打击非法经营旅游运输的黑车。对现有从事旅游营运的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和资质审定,公布具有资质的旅游车辆供旅行社选择,确保运输安全。加强对出租车的运营管理,严厉查处拒载、故意绕行、不按计价器收费等违规行为,并合理安排出租车交接班时间,方便游客出行。
市食品药监局要切实加强旅游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的监管。重点组织协调对旅游景区(点)餐饮店、星级饭店和旅游接待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食品进行检查和检验,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市民宗委要不断规范宗教旅游点内部管理秩序。重点打击假和尚、假道士和以烧香拜佛、抽签解签等以宗教名义欺骗游客的现象。
市物价局要加强对假日期间景区景点门票以及其它旅游单位的价格管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随意提价,确需提价的,要按物价管理规定报批,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旅游、商业、餐饮等服务企业都要明码标价。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经营秩序,打击违法经营,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同时,要积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保护环境,对破坏旅游环境、扰乱旅游秩序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理。
市政府将于节前对假日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进行一次联合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组由市旅游局、公安局、工商局、食品药监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联合执法检查组将于1月31日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请上述部门各派出2名干部于1月31日上午9∶00在市旅游局(市政府2号楼八层)集中,统一进行执法检查。车辆由市旅游局统一安排。各单位参加联合执法检查的人员名单和手机号码于1月30日前报市旅游局(联系电话:87295632,传真:87295607)。
五、要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各级旅游部门要深入挖掘春节传统文化内涵,围绕2011年“中华文化旅游”这一主题,积极开发时令旅游产品,增加游客可以参与的节日旅游活动,丰富旅游文化娱乐生活,组织招徕更多的旅游者,树立西安旅游良好的整体形象。要深入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活动,以提高游客满意度为目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丰富多彩的假日旅游活动,倡导旅游接待单位诚信经营、文明服务、优质服务。
市商务局要对购物、餐饮等企业的黄金周准备工作提前做好部署,引导其积极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和开发有特色的饮食服务,并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延长营业时间。
要进一步宣传《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深入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活动,引导广大游客共同创造文明优美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