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春节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春节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是当前大家外出旅游活动的高峰时期之一。为切实做好我市春节黄金周旅游接待和安保工作,确保假日期间旅游工作祥和、愉快,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启动和落实有关应急保障工作,切实实现我市黄金周旅游工作“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的目标。
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处理好黄金周期间涉及本辖区、本系统的相关事件。设立假日值班室并确定工作联系人,及时传递假日旅游信息,受理旅游投诉,处理旅游供需矛盾。
市旅游局要根据全国假日办及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的相关要求,按照以往黄金周工作的模式,制定相应方案和应急预案;定期发布旅游信息,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为加强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区县、各部门也要将春节期间的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于1月30日前报市旅游局(联系电话:87295632,传真:87295607)。
二、要全面落实旅游安全各项保障措施
各区县、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要重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大设备设施、重大聚集性活动和重点景区、重点地段的安全监控和安全保护措施,做好山岳型景区和大型活动的旅游安全工作,应对好恶劣天气的不利影响,保证黄金周期间我市各种大型娱乐、旅游活动的安全。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在春节前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市公安局要成立假日旅游治安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假日安全保卫方案,做好社会治安工作,充分发挥110在旅游安全中的作用,加大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
市卫生局要在120急救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假日旅游紧急救援系统。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突发性的安全事故,要按照先抢救收治伤员、后收费的原则,保证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对全市所有游乐设施及景区缆车进行安全检查,对旅游单位及周边地区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坚决停止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