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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大力开展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优质课程建设。各高校要统筹学校相关学科优势,大力推动就业指导学科建设和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指导课程。有条件的高校要成立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要以建设精品课为抓手,着力提高课程质量。要建立和完善就业指导教师到用人单位挂职实训制度,落实把就业指导教师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系列的相关政策,着力提高高校就业指导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要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市教委将积极探索利用就业网办理报到证及改派手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科学、规范、准确地做好就业统计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将就业协议或证明与毕业证、学位证发放挂钩。积极推进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分析系统建设。

  加快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就业信息服务。各高校要充分利用行业、企业及校友等资源,广泛收集需求信息,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主渠道作用。各高校要持续通过网络招聘、专场招聘、联合招聘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就业信息,确保场次及岗位数增长,确保各类招聘会的规范管理和安全有序。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体化系统建设,推进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就业网络。

  大力推进大学生就业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毕业生正确进行自我认知和职业认知,提高人职匹配度。要结合学生个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求职心理、择业技巧、就业政策等方面的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重点做好对就业困难学生的“一对一”帮扶。

  各高校要密切关注2011届世博志愿者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摸清底数,建立专项数据库,予以重点指导和优先推荐,并将其就业进展情况以月报形式上报市教委。

  三、强化教育,完善政策,力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成果更加明显

  密切配合财政、税务等部门,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各高校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让毕业生切实享受到自主创业税收减免政策。拓展融资渠道,通过财政和社会投入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扩大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规模。落实工商注册、行政审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并简化程序,增强政策操作性。各高校要积极出台并不断完善本校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措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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