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11〕22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上海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17.5万人。在当前就业总体形势仍较严峻、结构性矛盾突出的背景下,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依然较大。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实施教育和人才规划纲要,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201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全国和上海教育工作会议以及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健全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提升大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新的战略任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区县和各高校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制定本地区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和“十二五”规划工作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切实做到组织领导重点统筹、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就业资金优先保障。
2011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抓手,努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推动毕业生自主创业、基层就业、就业教育、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二、拓展内容,创新手段,全面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形成一批适应高校特色发展、创新发展要求,对上海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示范学校。逐步形成以全程化、系统化的就业指导课程为基础,以职业能力测评、网上指导和个体咨询为辅助,以就业创业实践环节为补充的全方位指导服务体系。
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调动和整合校内外资源,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加大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