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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思路和安排》的通知

  (二) 根据各省区市体育健身服务市场情况,指导、支持重点省区市为培养建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培训师和考评员队伍做好积极准备。

  (三) 根据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有关部署,全力配合当地体育行政部门做好从业人员资质监管配套工作,发挥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市场监管中应有的作用。

  二、重点突出、协调发展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

  继续加大对已取得积极工作成果的体育行业特有职业的推广力度,不断完善基础内容与组织实施流程,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同时,丰富工作手段,扩大工作视野,力争在部分重点职业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促进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的协调发展。

  (一) 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鉴定考核工作,不断增强鉴定质量,扩大鉴定规模,以实现新时期《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提出的培养10万名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为目标,努力推动2011年鉴定人数较2010年有大幅提升。

  (二) 继续抓好“游泳救生员”、“健身教练”两个职业(项目)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并通过完善基础内容,加强制度建设,组织高级别职业资格培训与认证,推行统一考核指导手册和教学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专业大会等主题性活动,不断扩大“游泳救生员”、“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社会规模和影响力。

  (三)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为契机,结合体育产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全面总结“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试点工作情况,在广泛探索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体育经纪人”职业培训和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模式。同时,密切“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与各运动项目协会经纪事务的联系,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发展规划和推进步骤,通过举办论坛、成立专业委员会等工作,为“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后续试点营造良好环境。

  (四) 对市场和群众健身需求大,市场就业形势较好,从业人员数量较多的部分职业(项目)重点投入力量,尽快完善培训考核基础条件。

  (五)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有关要求,在体育行业开展职业调查,组织专题调研、论证,全面梳理现有职业(项目)设置及归类,并结合社会发展及市场需求,完善体育行业职业分类体系及特有职业归类,研究上报新增职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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