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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意见

  (十三)完善“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部门要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解决扩大“绿色通道”政策覆盖的蔬菜品种范围,以及由于少量超载和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而产生的整车全程收费等问题。
  (十四)强化产销衔接功能。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和扶持蔬菜合作社,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积极开展产销对接、展示展销等农产品促销活动,提升鄱阳湖生态蔬菜市场知名度。商务部门要以“农超对接”等工作为抓手,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以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终端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提高蔬菜零售环节产销对接的比重,降低营销费用。为切实解决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的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予以积极扶持,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蔬菜合理有序流通。
  (十五)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发展改革、农业、商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调配合,抓紧研究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对种植面积、产量、交易量、库存量及价格进行及时监测,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在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主要蔬菜品种的交易量、批发价格的日监测制度,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强化对蔬菜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测。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主流媒体以及手机报等新兴传播平台,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稳定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市场预期。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倡节约,减少浪费。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新闻媒体、经营者或个人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
  五、加快蔬菜加工业发展,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
  (十六)发展蔬菜加工业。围绕蔬菜生产基地,培植扶持一批有优势、有特色、前景好的蔬菜加工龙头企业,引进和吸收国内外蔬菜加工技术与方法,不断提高蔬菜贮藏、保鲜和深加工能力,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引国内外企业来我省建设蔬菜生产基地,投资兴办蔬菜加工企业。积极发展订单生产,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新型产业化组织体系,扩大设施大棚规模,带动设施蔬菜农机具配套,实现集约化经营。省级农业产业化资金要对蔬菜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给予必要的扶持。
  (十七)实施品牌战略。以龙头企业和合作社为主体,充分利用现有的品牌,立足鄱阳湖生态优势,积极加强鄱阳湖蔬菜品牌推介工作,做强做大江西蔬菜产业。积极组织优质蔬菜品种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会,进一步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品牌宣传力度,扩大消费群体,提升品牌市场形象和市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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