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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意见

  (八)科学规划生产布局。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优质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重点扶持“环南昌优质蔬菜产业区”、“大广高速沿线优质蔬菜产业带和济广高速沿线优质蔬菜产业带”区域蔬菜产业发展,形成以“一环”为中心,沿“两带”展开,辐射带动全省蔬菜产业发展的格局。
  (九)大力推进蔬菜良种工程。根据蔬菜生产规模化程度和区域蔬菜种植面积,组装育苗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种子处理技术、精量播种技术、快速催芽技术、苗期发育调控技术、苗期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等,建设不同规模层次的育苗中心及食用菌繁育中心,力争到2015年,全省良种覆盖供应率达到90%以上。
  (十)大规模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不断扩大优质蔬菜生产规模,加强绿色、生态、安全蔬菜生产技术研究,全面推广防虫网、粘虫板、杀虫灯等生态栽培技术,推广优质蔬菜病虫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努力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推广菜田土壤改良维护技术,提升菜田的有机质含量。按照园田化标准,对菜地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推广节水灌溉等技术,扩大设施蔬菜种植面积。
  (十一)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蔬菜产业发展资金,积极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蔬菜产业发展,逐渐形成业主投入为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政府适当扶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现有各类可用资金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改善菜地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蔬菜产后预冷处理设施等,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各市、县要安排蔬菜生产专项资金,以县为单位整合资金集中发展蔬菜产业;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对整合资金发展蔬菜产业工作做得好的项目县进行以奖代补。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完善蔬菜保险产品,积极引导菜农投保,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应对保费给予适当补贴。
  四、加强蔬菜流通体系建设,提高蔬菜产销的组织化程度
  (十二)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大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加快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在产销衔接和市场调控的重要地区,升级改造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大城市销区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城市菜市场的建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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