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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的通知


  8.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建筑施工设施、设备,特别是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集贸市场、城区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及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等,要重点防范高处坠落和建筑物坍塌事故。凡检查发现违反有关标准规范的,要立即限期整改。

  9.特种设备安全。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和运输危险品槽车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0.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要切实落实属地分级建档、分级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强监控管理工作。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监控管理不到位、存在事故隐患的,必须责令限期整改。

  11.食品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加强对食品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管,重点检查超市、食品商店卫生条件、安全保障及各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检查各类餐馆、饭店、饮食店原料选购、加工卫生操作、监测检验、流通索证和过期食品处理五个环节;对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抽查,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非食用原料、高残留农药蔬菜、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食品中毒事件和其它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12.加强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检查节日期间举办各种重大活动场所的安全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节日重大活动项目有关部门不得给予审批。同时,重点检查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重要活动场所、商品促销点和可能发生人员踩塌事故场点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成有关单位整改,整改不合要求的要给予停业或关闭处理,避免发生重大人员踩塌伤亡事故。

  13.认真做好节日值守应急工作。春节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并要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同时,要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救设备,确保发生突发事故能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和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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