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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


  (1)议题确定。市长批示形成待议议题(副市长一般不直接签批议题上会),办公厅综合科列出待议议题目录呈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或委托的副秘书长,报请会议主持人确定当次上会议题和开会时间。

  (2)会前准备。市人民政府值班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将确定参会领导名单告办公厅综合科;综合科负责备齐分发议题、台卡摆放等会务工作。

  (3)会中工作。综合科按会议进展依序通知候会人员进入会场、签到,记录会议内容,操作会议应用系统。

  (4)会议纪要。综合科负责起草会议纪要,经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或委托的副秘书长审核后,报会议主持人审发。会议纪要主送议题相关单位,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分送市四家班子领导及与会人员。

  市人民政府与中直、区直单位举行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以市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印发。

  (五)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

  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是市人民政府领导就所管某方面工作或某个专题召集相关单位进行讨论研究的专门工作会议,市长或副市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1.会议议题

  市长或副市长就所管某方面工作批示形成专题会议议题。

  2.与会人员

  主持人,协助主持人工作的秘书长、市长助理或副秘书长,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人。

  3.会务规定

  (1)会前准备。会前办公厅对应科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备齐分发议题等会务工作。

  (2)办公厅对应科室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工作;起草会议纪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会议主持人审发。纪要主送议题相关单位,分送与会领导,抄报市长,抄送秘书长。

  (六)市人民政府协调会议

  落实市长、副市长指示或市政府会议精神;受市长或副市长委托,就某项具体事项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落实,或拟议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市政府秘书长或市长助理、副秘书长主持负责召开的会议。

  1.与会人员

  主持人,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办公厅对应科室人员。

  2.会务规定

  (1)会前准备。会前办公厅对应科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备齐分发议题等会务工作。

  (2)办公厅对应科室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工作;起草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审发。纪要主送议题相关单位,分送与会领导,抄报市长、分管副市长、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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