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推进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管委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升级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政府同意成立市推进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组 长:黄方方 市长
副组长:周家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范 力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志勇 副市长
石文怀 副市长
成 员:阮兆丰 市政府秘书长
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林一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筱敏 市编办主任
农 冰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世平 市工信委主任
傅隆政 市科技局局长
刘志烈 市财政局局长
马南萍 市人社局局长
谭玫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 新 市城乡建设委主任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杨 敏 市环保局局长
周异助 市商务局局长
谢小萍 市统计局局长
李伟时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周元卫 市国税局局长
王晓华 市地税局局长
宋日正 武鸣县县长
李 斌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进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工作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的日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例会制度,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重要决策和部署,研究解决推进开发区申报升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汇报开发区升级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