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广珠城际铁路运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粤价〔2011〕1号)
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请求明确广珠城际铁路动车组票价政策的函》(粤城铁建函〔2011〕1号)悉。经研究,现就广珠城际铁路运价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广珠城际铁路客运专线新开行的设计运行时速200公里高速动车组属铁路客运新产品。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我省城际轨道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和各种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公平竞争,形成合理票价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旅客的出行需求,根据《
价格法》第
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广珠城际铁路运价暂实行试行运价,由你公司依法自主制定。试行满一年后三个月内,请按法定程序向我局申请核定正式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