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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解决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七、凡存在拖欠工程款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项目,各施工企业、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要将基本情况和不稳定因素等于11月8日前按附表的形式报我委建筑业管理处(传真:83124934),同时抄送工程所在地区(县级市)建设局。

  特此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0一0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2010年广州市建设项目工程款、工人工资支付情况排查表
  施工单位:      (盖章) 单位:  (万元)

序号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合同(签定)造价工程款支付进度拖欠情况是否结算联系人联系电话
工程款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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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0          
备注说明:只报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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