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杭州2010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的通知
(粤经信市场〔2010〕834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丝绸纺织龙头企业、丝绸特色产品企业:
由商务部和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贸易局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承办的“2010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下称“丝博会”)将于2010年10月22日至25日在杭州萧山休博园会展中心举办。此次丝博会已列入财政部、商务部中央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为了配合做好这次丝绸盛会,根据商务部办公厅的通知精神,我委将组织广东丝博会代表团参展参会。现将我省组团参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团 长:戚真理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副书记、巡视员
副团长:蔡高声 省丝纺集团董事长
罗房枢 省茧丝办主任、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
秘书长:杨 城 省茧丝办副主任、市场体系建设处调研员
秘书处设在我委市场体系建设处(省茧丝办)。各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组织观摩企业参会。
二、参展要求
(一)凡是申请此次国家丝绸企业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专项补助的企业必须参展或参会;
(二)以省丝纺集团为主体,选取代表广东特色和岭南丝绸文化特征的优质产品及其系列产品参展。请省丝纺集团二级企业和广东信达、广东宝桑园积极组织产品和业务人员参展参会。
(三)请广州、佛山、顺德、潮州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区域内丝绸特色产品生产企业参展或参会,借势宣传和打造区域品牌和名优特色产品,特别是顺德的香芸纱(莨纱绸)胚料及系列产品、广绣和潮州刺绣、潮州婚纱晚礼服等系列产品,交流学习兄弟省市(区)发展丝绸产业的创新举措和有关经验。
三、布展安排
这次广东团展位安排在A馆特装展示区,共81平方米(约9个标准展位),采取由广东团秘书处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分配、企业自行布展的方式进行。展位费按如下方案由各企业支付:
广东省丝丽集团3个(其中1个为综合产品),庄姿妮(以女装为主)2个,中山丝绸进出口2个,广东信达股份公司1个,广东宝桑园1个,共9个,每个展位按照2880元计收。展位费采取“先交后补”的原则,由2011年中央专项资金给予70%的经费补助,到时直接返还企业。具体缴费方式以“丝博会”组委会另行通知为准。参展企业展品务必于10月20日前到达展场,21日中午前布展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