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认真贯彻有关产业政策。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为依据,制定和完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指导目录,大力发展鼓励类项目和产品,坚决禁止高能耗、高污染的禁止类项目建设。
(二十一)切实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鼓励优势传统产业企业用好国家鼓励类产品进口设备免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免税等技术改造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研发费税前抵扣等自主创新优惠政策,用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享受所得税或增值税减免等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现有增值税转型等降低成本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和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减轻传统产业企业负担。
(二十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按照“上下联动”的原则,统筹安排省财政相关产业发展资金,发挥各地财政投入的配套作用,重点支持传统产业布局调整、产业优化升级、重点产业项目投资、重大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品牌建设、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等。
七、加强优势传统产业发展的组织引导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传统产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充分利用千家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和百项重大项目跟踪联系制度,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及时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协会在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的服务作用,形成各级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之间有效互动的工作体系。加强省市共建优势传统产业工作,引导资金、政策向特色产业基地倾斜,推动各地区优势特色产业错位发展、加快发展。
(二十四)做好统筹规划。实施重点地区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指导传统产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围绕该地区主要优势传统产业制定行动方案,明确转型升级的载体和项目。根据各地实际,按照发展培育一批、改造提升一批、限制淘汰一批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编制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转型升级专项规划,明确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等。
(二十五)总结推广典型。广泛深入开展调研,结合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行动计划,了解全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转型升级有成效、有特色的地区、行业、企业典型经验,尤其是具有全省性示范作用的转型升级路径、模式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挖掘、提炼、总结和宣传推广,积极营造促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