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优势传统产业结构调整
(三)主攻重点产业高端技术。坚持以创新为导向,加强传统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突破,鼓励优势传统产业企业自主创新,按照“一项技术培育一批产品,一批产品支撑一个产业”的原则,在坚持原始创新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力争在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家具制造、家用电器、金属制品、轻工造纸及中成药制造等行业和细分领域,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的重点产品。
(四)建设新型技术创新平台。加大力度培育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引导技术、装备、资金、人才、信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和基地集聚。以产业集群为依托,探索建立传统产业“1+N+多” 协作创新模式,在传统产业中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重要组成部分,为众多的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质量、标准等服务的协作平台。
(五)做强一批龙头企业。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计划,着力打造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主业突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行业龙头企业,一批专、精、特、新的创新型企业,使其成为引领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力量。
(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传统产业利用先进工艺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制度,落实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差别电价政策,开展企业耗能产品及设备专项监察,采取倒逼机制促使落后企业和产品退出市场。落实财政资金对落后产能退出、转型转产企业的补助,确保落后产能平稳退出。
(七)提升产业集聚水平。立足产业、集群、企业三个层面,突出高端化、集聚化、特色化,加强外引内联,推动与世界500强企业以及国内大型企业的合作,不断壮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发展跃上新的台阶;进一步强化传统产业集群和园区的载体功能,促进关联企业向园区集聚,促进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建设一批传统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提高集约发展水平。
(八)稳步推进传统产业转移。围绕“双转移”战略,优化传统产业区域布局,积极引导传统产业进行转移。鼓励珠三角地区加大转移力度,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推动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家具制造等行业建立企业总部;大力支持东西两翼和山区积极承接转移产业,加大对传统产业转移项目,特别是入园企业的财政支持和政策落实,发展和壮大产业承接地的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逐步建立优势传统产业总部经济与生产基地合理配置的区域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