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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我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加快优势传统产业结构调整

  (三)主攻重点产业高端技术。坚持以创新为导向,加强传统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突破,鼓励优势传统产业企业自主创新,按照“一项技术培育一批产品,一批产品支撑一个产业”的原则,在坚持原始创新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力争在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家具制造、家用电器、金属制品、轻工造纸及中成药制造等行业和细分领域,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的重点产品。

  (四)建设新型技术创新平台。加大力度培育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引导技术、装备、资金、人才、信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和基地集聚。以产业集群为依托,探索建立传统产业“1+N+多” 协作创新模式,在传统产业中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重要组成部分,为众多的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质量、标准等服务的协作平台。

  (五)做强一批龙头企业。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计划,着力打造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主业突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行业龙头企业,一批专、精、特、新的创新型企业,使其成为引领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力量。

  (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传统产业利用先进工艺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制度,落实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差别电价政策,开展企业耗能产品及设备专项监察,采取倒逼机制促使落后企业和产品退出市场。落实财政资金对落后产能退出、转型转产企业的补助,确保落后产能平稳退出。

  (七)提升产业集聚水平。立足产业、集群、企业三个层面,突出高端化、集聚化、特色化,加强外引内联,推动与世界500强企业以及国内大型企业的合作,不断壮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发展跃上新的台阶;进一步强化传统产业集群和园区的载体功能,促进关联企业向园区集聚,促进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建设一批传统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提高集约发展水平。

  (八)稳步推进传统产业转移。围绕“双转移”战略,优化传统产业区域布局,积极引导传统产业进行转移。鼓励珠三角地区加大转移力度,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推动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家具制造等行业建立企业总部;大力支持东西两翼和山区积极承接转移产业,加大对传统产业转移项目,特别是入园企业的财政支持和政策落实,发展和壮大产业承接地的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逐步建立优势传统产业总部经济与生产基地合理配置的区域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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