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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亚运后建筑工地复工阶段和后亚运时期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包括: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消防条件,是否设置安全通道、设置消防水源、备齐灭火器材,生活、办公和作业区是否分开设置等;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动用明火是否严格审批,充分做好消防应急准备,遵守消防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防火重点部位是否严格管理,设置警示标志,是否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扑灭初火以及疏散演练,是否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建筑材料,是否落实安全检查和对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等。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深基坑工程、高支模工程、脚手架和高空作业、地下暗挖施工、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和使用管理,临边防护等。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做到三个“务必”:务必充分认识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找准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务必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三个层面管理责任。
  (二)坚持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着重抓好以下三项具体工作。
  1.严格审查亚运会后工地复工条件,经监督部门检查验收符合复工条件方可复工,做到“三不开工”,即没有进行安全检查不具备复工条件的工地不准复工;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未持有上岗证和平安卡的工地不准复工;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到位的工地不准复工。
  2.工程质量管理做到“三不放过”,即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工程不放过;质量问题未整改达到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不放过;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标准的工程不放过。
  3.着眼建立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在2011年的后亚运时期,要在七方面强化管理:即道路开挖、占道施工、工地围蔽、扬尘控制、“泥头车”管理与余泥洒漏、噪音控制、工地卫生管理,特别是经过亚运环境综合整治、大中修后的道路,不得开挖。
  (三)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活动。从2010年12月23日起至31日止,全市集中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在建项目逐项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市、区、街镇三级分别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分管领导要带队亲自检查不少于3个工地,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各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站将检查和督查情况于2011年1月5日报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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