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总指挥:苏泽群常务副市长
组长:市建委侯永铨主任
副组长:市建委莫仕容副主任、城管委孙金龙副主任
组员:各建设局局长、各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委质安处,办公室主任:林启华
各区要参照本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工作分工
1.根据市区工程管理权限分工,各区建设局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督促本辖区监管范围工程落实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制度,监督、指导各建设工地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各现场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工作达标。市管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由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和市市政站分别督促落实。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县级市)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所有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重点督促各建设工地按照标准进行施工围蔽,落实围墙外立面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严厉查处占道施工和违规夜间施工等行为。依法对工地扬尘污染、噪声污染和夜间施工扰民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市建委督查组负责全市建设工地现场管理督查工作,检查各区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存在重大危险安全隐患或不服从监管的工地责令整改并跟踪督办,对现场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施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定期向全市通报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时间安排和阶段划分
(一)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集中力量严把停工工地复工关,加强施工工地安全监管,切实做到安全可控、可防,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2011年全年(后亚运时期),深入整治和重点突破阶段。针对我市后亚运时期城市建设管理的实际需求,严把道路开挖、占道施工等施工审批关,健全制定、完善措施,形成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的长效机制;针对我市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力求在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切实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置于可控状态;强化企业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稳定。
四、整治的重点和内容
(一)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特别是国务院23号文的贯彻落实情况,市政府、市建委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上海“11.15”火灾后各施工企业、工地的自查自纠情况。包括:有无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工地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整改有无记录,有无项目经理坚守岗位、有无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督员、“三类”人员有无持证上岗,建筑工人有无持平安卡上岗,有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