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亚运后建筑工地复工阶段和后亚运时期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建质[2010]1671号)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0年12月15日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做好亚运后工地复工阶段和后亚运时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经苏泽群常务副市长同意,市建委制定了《广州市亚运后建筑工地复工阶段和后亚运时期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联系人:伍扬文,电话:83124248)
特此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广州市亚运后建筑工地复工阶段和后亚运时期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0年12月15日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认真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针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做好亚运后工地复工阶段和后亚运时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经苏泽群常务副市长同意,市建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进一步推动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督部门和属地政府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23号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要求,贯彻落实近期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2010年12月15日广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工地复工准备和工地复工后的监管工作,着力查漏洞、治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以更加有力的管理手段和措施,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形成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市后亚运时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形势的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