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制订有关标准和设计规范,加快新型建材推广应用。
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质检、行业协会等机构合作,共同编制新型建材产品应用技术标准、设计和施工规范,编制应用图集,为新型建材产品的广泛应用提供支撑。各有关建筑设计、施工等单位在建筑物设计、建设中要优先采用新型建材产品,各级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新型建材的推广应用。
(七)加强新型建材技术研发,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技术研发和质量监测平台的作用,加强产学研联合,积极研发、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新型建材生产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以及先进的技术装备,鼓励有偿转让和使用科研技术成果,推进新型建材科研成果产业化。重点支持一批新型建材和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高度重视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多形式、多渠道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加快技术创新步伐。
(八)实施工业八大行动计划,提升建材工业整体水平。
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建设、企业上市助推、工业人才队伍建设、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业八大行动计划,培育一批有特色的新型墙材、化学建材、石材加工等示范产业园区;扶持一批资源综合利用新型建材企业通过节能环保板块上市融资;实施人才开发培训工程,加强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建设,利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技术服务功能,加强建材工业急需的高级技师、高级管理、专业技术、技工人才的培养和培训,积极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造就一支素质高、技术强的建材产业工人队伍;积极培育一批建材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提升建材工业整体水平。
(九)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建材行业社会化管理。
整合水泥、墙材等协会力量,成立贵州省建材工业协会,统一对全行业的指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发挥行业协会熟悉行业内情况和专家的优势,建立行业发展研究咨询机制,针对建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委托协会开展调研,提供发展战略、项目投资、技术创新等决策咨询服务;行业协会要发挥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信息等咨询服务,引导企业和投资者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七、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掌握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方案,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规划的实施。省政府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全省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会议的内容,定期听取各部门、各地区和重点企业实施规划的情况汇报,研究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持续推进规划实施。
(二)注重规划引导。
各地区要针对本地区产业发展特点和市场需求现状,加强对建材工业发展规划的引导,做好本地区规划与国家、省相关规划的衔接,发挥规划的指导性,强化规划的约束性和权威性,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快项目建设。
省直各部门对纳入本规划的重点技术、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在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上给以支持,建立和实施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各地区要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对建材工业发展统一安排,加强调度协调,推进重点项目的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按期建成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