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金属加工与制品业。以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东升工业园、五华工业园、丰顺工业园等为依托,以富胜五金、辉胜达电器、梅州磁性材料等一批企业为骨干,以自主研发新型材料、五金制品、小家电用微电机、数字电视机顶盒、电烤箱等一批项目为支撑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详见附表)。
3.食品与药品行业。以梅江区、五华县、平远县等现有产业为依托,以长乐烧、新大地、飞龙果业、裕丰食品等一批企业为骨干,以热带果酒生产能力技术改造、客家腊味及盐焗食品生产线技术改造、油茶综合开发、果汁浓缩及冷冻冷藏技术改造等一批项目为支撑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嘉应制药、康奇力等企业为骨干,以重感灵软胶囊剂的创新研究、营养巴戟系列补酒技术创新、双酶法技术提取葡萄糖等一批项目为支撑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详见附表)。
四、组织保障与扶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由分管委领导及相关的处室负责加强对共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制定具体的扶持政策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开展。
2、梅州市建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科学考核机制,加强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把握工作方向和重大决策,指导、监督和检查转型升级的进展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梅州市经信局牵头,联合梅州市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具体负责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日常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梅州市各级政府落实领导分工联系制度和领导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发展思路,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加强指导和扶持,及时研究解决升级中的问题,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各县(市、区)经贸(经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落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
(二)落实服务和扶持措施
1、财政资金支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设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相关专项计划,有关专项资金对方案提出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梅州市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拨出一定数额的专项扶持资金,原梅州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梅市府〔2009〕23号)中安排的工业商贸专项资金重点向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倾斜,各县(市、区)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对列入本行动方案的项目,各部门优先推荐申报并争取国家、省各项财政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