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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总工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期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培训班的通知

广东省总工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期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培训班的通知
(粤工总〔2010〕175号)


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保局、发展改革局(委),省有关产业、厅(局)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和省经信委等12厅局分别联合下发的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文件精神,按照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通知》(粤府办〔2010〕47号)要求,省总工会、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决定于12月8日-10日在广州联合举办第三期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培训班,动员广大职工与企业更加重视和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我省经济取得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

  一、办班时间:2010年12月8日至10日;

  二、办班地点:广州市,广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南华工商学院);

  三、报到时间与地点

  请各学员于12月8日下午18:00时之前,到银河大酒店大堂报到,银河大酒店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平架沙太南路268号,即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南华工商学院)对面。

  四、学员人数

  1、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选派10人参加,其余各市和省有关产业、厅(局)工会选派5-7人参加,学员应重点在国家和省重点监控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中选派;

  2、培训规模约为80-100人,培训结束后,由主办单位颁发广东省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上岗聘书。

  五、师资和培训内容

  1、由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选派有关法律法规、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教授进行授课;

  2、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经济和政策形势;结合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围绕如何更好地为企业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为主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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