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五批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粤产业集群联席办〔2010〕4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镇人民政府,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进我省产业科学发展、集聚发展,根据《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经听取行业协会意见、专家评审、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联席会议审定、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珠海高新区软件产业集群等9个产业集群为第五批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
各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要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产业规划为龙头,产业集聚为基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核心,以公共服务平台、自主创新、品牌建设和产业集群联盟标准为四大抓手,积极推动产业集群内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配套服务,为全省产业集群更好更快发展树立典范,提供经验。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扶持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升级步伐,更好地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省产业集群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第五批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名单
广东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