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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煤炭经营企业全面大检查和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满延续换证工作的通知


  (六)对取消煤炭经营资格的,依法收缴其煤炭经营资格证,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中取消煤炭经营项目。

  (七)在全面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非法煤炭经营活动,根据《煤炭法》和《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八)全面检查结果,将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要求

  (一)开展煤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是依法加强煤炭经营监管、整顿和规范煤炭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要高度重视全面检查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抓好全面检查工作。各煤炭经营企业要提高认识,重视全面检查工作,把全面检查作为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依法经营水平的一个重要契机,精心组织,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做好全面检查工作。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切实履行煤炭经营监管职责,将本通知及时转发给本行政区域的煤炭经营企业,并督促其按时报送材料。请广东省煤炭运销协会将本通知转发给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煤炭经营企业。

  附件:1.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表

  2.煤炭经营企业延续经营资格申请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煤炭经营企业煤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
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表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制


  一、煤炭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煤炭经营资格证编号

 

地  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经济类型

 

经营类型

 

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

 

储煤场地面积(m 2

 

从业人数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手机):

 

法人代表电话(办公):

 

股  东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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