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1年许昌市产业集聚区建设提升推进计划的意见
(许政[20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全市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提速增效,提升位次,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有力支撑和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三规合一”、“四集一转”、“产城融合”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六大提升”工程即提升产业层次、提升招商实效、提升项目带动、提升集约程度、提升要素保障、提升创新能力,积极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推动全市产业集聚区实现更大规模、更高层次发展,力争全市产业集聚区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二、发展目标
2011年,全市产业集聚区规模实现较快扩张,项目建设质量和数量明显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实现较快增长,主导特色产业集群加速培育,产业结构和集约节约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就业承载能力大幅提高,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具体目标为:
1.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
2.实现利税同比增长35%以上。
3.新上1000万元以上项目300个以上,完成投资同比增长40%以上,其中工业投资同比增长40%以上。
4.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研发中心的比例达到70%以上,企业万名从业人员拥有授权专利数达到20件以上。
5.建设5家以上省级企业研发平台,建设10家以上市级企业研发平台。
6.建成区面积累积达到78平方公里,其中,新增建成区面积20平方公里。
7.投融资平台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累积为产业集聚区融资40亿元。
8.产业集聚区单位土地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大幅度提高,万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能耗下降3.5%以上。
9.全面推进基础设施、产业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完成投资80亿元以上,实现起步区和发展区路网、电网、水网、信网、气网全覆盖。
10.安置就业人数28万人以上。
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