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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全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全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云政发〔2011〕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0年,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全省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不怕流血牺牲,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进行坚决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弘扬社会正气,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斗争的勇气,发挥先进典型和示范引导作用,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云南金鼎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卫处、香格里拉县射弩队2个省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周 鑫等4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人员及其亲属,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奋发进取、争创佳绩,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全省各级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弘扬社会正气,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民财产安全。努力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英勇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维护边疆省会稳定和建设平安、和谐云南作出新的跟大的贡献。

  附件: 2010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
  2010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见义勇为先进集体(2个)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卫处

  香格里拉县射弩队

  对以上2个集体,各颁发奖金5万元。

  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42人)

  周 鑫 昆明佳逸茶室员工

  张 龙 昆明市东川区金水公司工人

  李红昌 宣威市雀霸麻将机专卖店职员

  马富良 玉溪市红塔区春和镇中所村委会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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