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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海外培养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海外培养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滇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落实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云南省科技厅决定实施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海外培养项目,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选派技术创新人才赴发达国家进行短期访学。为做好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管理机制。紧密结合我省制定“十二五”人才规划及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实际需求,以我省建设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战略为契机,以促进云南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和促进优秀科技人员与发达国家科技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为目标,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智力支持。

  二、选拔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云南省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包括中央在滇机构)中,从事科技工作(含研发、管理等)的技术创新人才和科研骨干人员。

  (二)企业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硕士)以上学历人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硕士(含硕士)以上学历人员。贡献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有良好的外语基础,能正常交流开展工作。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50周岁。

  (五)从事我省重点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研发及创新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

  省科技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为项目组织实施单位,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作为受理单位协助具体工作,承办发放通知、受理申报、审核凭证、人员管理等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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