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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在马来西亚、印尼和越南举办2011年中国广西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二)其他项目补助待确定后,另文下发。
  六、组展要求
  (一)充分认识举办博览会的重要意义。在印尼、马来西亚和越南举办2011年中国广西商品博览会,对紧紧抓住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机遇,进一步深化我区与东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区企业进一步开拓东盟市场,扩大广西企业、商品在东盟国家的知名度,树立广西企业、商品在东盟国家的地位和形象,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做好展览的组织和筹备工作。各市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博览会的组织工作,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切实组织优势企业和产品参展。我厅将把各市商务局(委)组织参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项目,请各市局认真组织企业报名参展,积极完成任务。
  (三)务必确保参展的质量和效果。各市要积极组织本市对三国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参加广交会的企业以及年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有意向开拓东盟市场的企业积极报名参展。
  (四)做好展样品的准备工作。参展企业要选用最好的产品参展。除成套设备等不便于运输的大型展品外,参展企业不得仅携带图片和宣传资料参展。展品数量必须充足,尽可能布满展位,布置美观大方,琳琅满目。展品不符合要求的参展企业,我厅今后将取消对该企业的扶持措施。
  (五)做好参展人员的选派工作。各参展企业应派出既懂业务又懂英语的优秀业务人员参展,以便充分利用展会,广交朋友,争取早成交,多成交。
  (六)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企业参展。博览会将代表广西的对外形象。各市要发动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共同努力。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参展,自治区对积极参加展会的企业在各类外贸发展资金及广交会展位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七、报名时间要求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按附件要求,逐项填写《参展单位报名表》和《参展人员登记表》(电子格式请登陆广西商务之窗下载http://guangxi.mofcom.gov.cn),经单位签章后于2011年3月11日前传真或邮寄至我厅,同时将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我厅邮箱。各市参展企业报名参展资料由各市商务局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厅,区直企业报名参展资料直接报送我厅(外贸处具体负责马来西亚展和印尼展,产业处具体负责越南展)。
  八、其他事项
  (一)出国手续、参展费用、展品运输等事项另文通知。
  (二)印尼展联系人:覃苑,电话:0771-2109647;陈平,电话:0771-2109715;传真:0771-5316436;电子邮件:jiagong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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