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切坡、深基坑和高填方项目勘察设计管理的意见
(渝建发〔2010〕166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建设开发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切坡、深基坑和高填方项目(以下简称“高边坡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现就加强高边坡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管理范围
本意见所称高切坡、深基坑、高填方项目是指因建(构)筑物和市政工程开挖或填筑所形成的边坡以及对工程正常使用或可能造成安全影响的边坡项目,其高度或深度超过了以下范围:
(一)高切坡:岩质边坡高度≥15米,岩土混合边坡高度≥12米且土层厚度≥4米,土质边坡高度≥8米。
(二)深基坑:岩质基坑高度≥12米,岩土混合基坑高度≥8米且土层厚度≥4米,土质基坑高度≥5米。
(三)高填方:填方边坡高度≥8米。
边坡项目接近上述限值的,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危险性大的,亦应执行。
二、管理程序
(一)在项目规划选址前,涉及高边坡项目应进行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二)主体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设计确定后,其高边坡项目必须一并进行工程地质详细勘察,作为边坡支护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三)高边坡项目设计按边坡支护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并应分别在主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之前开展。
(四)高边坡项目支护方案设计完成后,须提交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可行性评估,其可行性评估报告作为主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高边坡项目支护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须提交原可行性评估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高边坡项目支护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作为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备案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
(六)下列高边坡项目的边坡支护方案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先组织专家现场踏勘,再进行支护方案设计安全专项论证。专家应具有10年以上的高边坡项目设计经历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总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5名。安全专项论证意见作为高边坡项目支护方案设计可行性评估、施工图设计审查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