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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公安机关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2011—2013年)的通知


  (二)总体安排:坚持确立主线、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实现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全面发展和重点突破。

  2011年以全面深化为主线。切实解决处置群体性事件、接处警、立撤案、现场勘查、证据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环节不规范以及违规使用警力参与非警务活动,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执法随意性大、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等突出问题。执法场所设置安全规范,建立涉及各个部门警种、各个执法环节的执法标准体系,全力推动执法资源标准化配置、执法环境标准化塑造、执法流程标准化运行、执法队伍标准化管理、执法绩效标准化考评,全面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化。

  2012年以巩固提高为主线。以迎接公安部检查为契机,认真开展“规范执法回头看”活动。确保执法具体规范按要求全部建立,执法标准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场所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执法培训实效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培训要求全面落实,执法能力、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有明显提高,确保我区走在西部的前列,成为民族地区的模范,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013年以创新发展为主线。以“党委政府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入开展“执法创满意”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创新、载体创新、制度创新,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标准更加完善,执法素质更加过硬,执法监督更加有力,执法效果更加优良,创出一批在全国有自主创新、有品牌特色、有显著成效的执法规范化示范群体,形成良好的规模效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新期待,适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以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着力提升公安队伍整体执法素质

  1.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完善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机制,定期编印高质量的案例点评,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教育活动,使严格、公正、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深入警心,外化为自觉行动。

  2.坚持各级公安部门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晋职晋级法律必训、必考制度,确保领导干部专题法律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建立完善法制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考试制度。

  3.结合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确保每名民警每年不少于15天的脱产培训,各类脱产培训班执法能力培训课程及时间比重不得低于25%。2011年年底前分级、分警种将公安部补充完善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全部轮训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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