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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特色名镇名村发展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特色名镇名村发展的意见
(桂政发〔2010〕8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实现我区镇村经济发展的新突破,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3号)精神,现就促进广西特色名镇名村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强镇(村)富民为目标,以培育主导产业、形成特色产业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大力培植强优企业,壮大支柱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加快产业集聚,大力推进城乡风貌改造,推进特色名镇名村的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新的增长点,促进全区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结合在城乡风貌改造中组织实施“百镇千村行动计划”,在全区先期重点培育60个左右具有鲜明产业特色、发展势头好、潜力大的工贸强镇、旅游名镇(村)、文化名镇(村)、生态(农业)名镇(村)。经过3-5年的努力,使名镇名村的产业结  构进一步优化,竞争实力不断增强,年财政总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配套完善,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超过全区平均指标水平,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二、主要任务

  促进特色工贸强镇、旅游名镇(村)、文化名镇(村)、生态(农业)名镇(村)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特色工贸强镇。推进工业发展向工业集中区集聚,促进园区形成产业集群、要素集聚、服务集成,完善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配套金融、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等服务业,开展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创新的支持力度,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打造10亿元特色工业集中区,创建至少1个以上区域性或者自治区级的工业特色品牌。

  培育区域性大型综合批发市场或特色鲜明的专业市场,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业态,着力培育扶持一批物流龙头企业,加快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增强市场辐射功能和拉动效应,打造辐射周边区域的商贸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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