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镇群城镇带布局的意见
(桂政发〔2010〕8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城镇化进程,优化城镇群城镇带布局,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3号)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优化城镇群城镇带布局的重要意义
“十一五”以来,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突出发展特大、大中城市,集约发展县城和小城镇。各中心城市的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长,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人口不断集聚,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以“四群四带”为主的区域城镇体系布局已基本形成:南宁、柳州两个特大城市已具备一定的区域影响力,北部湾城镇群、桂东南城镇群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区经济跨越发展的引擎。但我区经济起步较晚,总体经济实力不强,除北部湾城镇群已具雏形外,其余城镇群城镇带由于城镇整体规模不够大,集聚辐射能力不够强,城镇群城镇带的作用尚未发挥,尚未在全区形成合理的城镇群城镇带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城镇群城镇带布局,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优化城镇群城镇带布局是城镇差异化发展,走特色发展道路的必要条件。优化城镇群城镇带布局有利于依托各自资源优势,选择差异化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加快城镇发展速度,降低农村人口压力,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走具有广西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二)优化城镇群城镇带布局是推进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优化城镇群城镇带布局有利于率先实现部分城镇的跨越发展,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增强城镇发展后劲,带动后起城镇发展,推进城镇化整体跨越发展。
(三)优化城镇群城镇带布局是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区已经进入加快发展时期。优化城镇群城镇带布局有利于集约发展,优化空间资源配置;有利于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加快推动我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提升我区整体竞争力。
二、优化城镇群城镇带布局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