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管理的通知
(渝财采购〔2010〕10号)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行为,提高评审专家抽取的保密性,防止因专家名单的泄露而影响采购的公正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工作是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强化抽取监管手段是确保政府采购公正公平的关键措施。各区县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工作,进一步完善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程序,做好专家抽取保密工作。
二、明确专家抽取工作的职责。政府采购专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抽取。各区县财政部门负责建立专家抽取系统,并负责专家抽取的监管工作。政府采购监管人员不能代为抽取评审专家。
三、目前在市级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专家的区县,应逐步取消人工抽取。今年内,应全部采用自动语音系统抽取评审专家。已经建立区县级政府采购专家库和有条件的区县应尽快采用自动语音系统抽取评审专家。
四、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进行,对少数重大特殊项目,经与采购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在开标的当天抽取专家。专家名单在开标后从系统中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