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资产统计和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审核工作的通知


  5、所有子企业的财务决算报表数据和审计报告的电子文档;

  6、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

  7、户数核对表一份;

  8、自编临时代码清单一份(自编临时代码单位);

  9、以上(1)、(2)、(3)、(4)项纸质资料的电子文档,各级子企业的财务决算报告电子文档,所有子企业审计报告的电子文档各一式两份(软盘上需标明单位名称、报表种类、汇编户数、报送日期、顺序号)。数据软盘按统一格式报送,数据软件可从市国资委网站下载。

  上述纸质报表一份, 纸质文件一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打印的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10、财务决算报表的编报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决算工作的开展情况;

  (2)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主要指标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3)对审计报告中调整事项存有异议且未进行财务决算调整的应说明原因;

  (4)对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含所属子企业)应说明原因。

  (5)数据审核中出现逻辑性和合理性的审核错误,按审核公式逐条说明。

  各委托监管单位应当负责汇总所监管企业的财务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并以文函形式按上述内容和要求报送市国资委。

  (二)财务预算报告的报送要求

  1、财务预算草案报告的报送:

  为及时跟踪企业预算的编制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及科学性,各委管企业应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国资委报送2011年度集团合并和本部的财务预算草案报告(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

  2、财务预算正式报告的报送:

  各委管企业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市国资委报送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报送资料如下:

  (1)集团合并的财务预算报表和集团本部的财务预算报表(纸质),同时附二级以上(含二级)子企业财务预算报表数据的电子文档;

  (2)上报的纸质报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二份;

  (3)集团合并财务预算说明书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文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

  各委托监管单位应当负责汇总所监管企业的财务预算报告,并以文函形式按上述内容和要求报送市国资委。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