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现场考核内容为检测的前期准备(含检测环境)、标准规范掌握的准确程度、检测过程中意外情况的处理、检测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等5各方面进行考核,总分100分。
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检测人员,现场考核免试,分数计为100分。
(1)取得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检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2)2010年12月30日前取得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且在检测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持有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
(3)在检测单位工作持有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注册岩土工程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
(4)年满50周岁(1960年12月30日前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并在检测机构连续工作15年以上持有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
(5)参与此次检测单位信用评价的检测专家。
附表1: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考核标准
序号
| 信用分项
| 信用考核评价内容
| 分值
| 得分
|
一
| 检
测
市
场
行
为
40
分
| 1、检测人员未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检测机构的;
| 5分
|
|
2、在承揽检测任务中收费价格合理,未搅乱检测市场的秩序,没有被投诉事项;
| 5分
|
|
3、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 5分
|
|
4、申请岗位考核的人数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 5分
|
|
5、检测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变更,变更手续符合相关要求;
| 5分
|
|
6、检测人员工作单位变动,岗位证书变更符合要求;
| 5分
|
|
7、检测人员未超出岗位证书或继续教育证书核定的检测项目范围进行检测活动;
| 5分
|
|
8、检测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人员学历、职称、年限符合规定的。
| 5分
|
|
小计得分
|
|
|
二
|
管理
制度
执行
情况
75分
| 1、按规定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帐;
| 5分
| |
2、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
| 5分
| |
3、取得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的;
| 5分
| |
4、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
| 5分
| |
5、检测报告的原始记录信息量齐全,可追溯;
| 5分
| |
6、样品的接收、流转、留置执行检测工作流程;
| 5分
| |
7、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有任职文件;
| 5分
| |
8、检测机构有健全的技术人员、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 5分
| |
9、应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实现使用试验数据自动采集软件管理的;
| 5分
| |
10、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且能有效运行和维护;
| 5分
| |